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将从2020年4月15日开始对区委政法委,江口街道、澄江街道、屿头乡、北洋镇等4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8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为期2个月左右。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盯“六围绕一加强”和“三个聚焦”,重点围绕“四个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情况;执行“三大攻坚战”、法治建设、食品安全、惠农利民、扫黑除恶、“固本强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以及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打赢经济发展攻坚战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开展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四是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重点了解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将结合农村基层实际,重点发现、推动解决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政令不畅的问题;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班子不团结、不融合,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脱贫攻坚、惠民政策等民生领域落实不力问题;重点工程未经公开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混乱、工程监管不严等问题;党员干部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服务群众意识淡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套取截留资金、“三资”管理不到位、无视或侵害群众利益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巡察成效,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以及被巡察单位近5年来调离退休的领导班子原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涉及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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