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台州技师学院(筹)赴天津招聘实训指导
为满足学院筹建工作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技师学院(筹)决定赴天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训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技师学院(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批准设立的,由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技师学院,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筹建期间依托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以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为重点,以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突破口,立足服务台州“七大千亿产业”发展,力争创建与国际接轨、工匠品质鲜明、管理智慧科学、办学全国先进和省内一流的技师学院。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实训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4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台州技师学院(筹)赴天津公开招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2.台州人才网();
3.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4.台州技师学院网站();
5.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其中,台州技师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台州技师学院(筹)组织人事处邮箱tzjsxyrsc@163.com,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岗在编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根据网络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3月16日(周六 )上午8:30-11:30,持报名表、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和1寸免冠照片2张,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体育馆旁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本次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给准考证,合格人员名单于3月16日在台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业务考核
1、考试采用“技能测试+试讲答辩”的业务考核方式;业务考核由评委量化打分,技能测试、试讲答辩总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分均为60分。技能测试排名前三且成绩合格者进入试讲答辩环节;
2、业务考核总成绩按照技能测试和试讲答辩1:1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业务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台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业务考核。
(四)确定入围人员
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同时在台州技师学院网站()公布业务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入围考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3、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经体检、考察后违约的,可根据缺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按该职位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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