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光守望公平正义!从四道题目看“两高
3月12日下午,浙江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梁臻 胡元勇 摄
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司法机关如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奋进新时代的征程中,怎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3月12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住浙全国政协委员分别审议和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家一致认为,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报告中,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法治长三角、枫桥经验等充满浙江元素的鲜活词“跳”进了代表委员们的心坎,在会场上引发一次次热议。
【读报告】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代表说】
“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法院能发挥什么作用,又将扮演何种角色?”面对记者的提问,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先递给记者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记者注意到,报告中“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这句话作了明显标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李占国代表说,报告专门提及“法治长三角”,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自觉,充分体现了对基层实际的深情关怀和充分肯定,同时也是对长三角四地法院继续建设法治长三角的深切期盼和有力鞭策。
法治长三角已经迈出坚实步伐。李占国代表介绍,近年来,沪、苏、浙、皖四地法院以一年一度的长三角地区法院工作会谈为抓手,不断深化跨地域司法协作机制,不断推进长三角区域内司法资源集约优化,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去年,四地法院在以往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关于全面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助交流工作的协议》,在跨域诉讼服务、执行联动协作、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建立了更加全面、细致、管用的一系列协作机制。特别是在执行方面,四地法院盯紧“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李占国代表提到一个案例。去年,长兴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消失”许久后,到安徽广德法院打官司,长兴法院第一时间获悉,两地法院迅速合作将此人控制。苏、浙、皖三省毗邻地区法院建立的破解“执行难”合作机制成效显著。
“着眼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我们将在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协同沪、苏、皖兄弟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交流,加强相关领域合作。”李占国代表说。
【读报告】
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代表委员说】
“‘两高’报告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着墨很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特别提到‘小猪佩奇’案,这说明浙江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列。”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黄廉熙说,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过去一年,浙江在这方面做了不少探索,比如专门出台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加强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等。黄廉熙委员认为,充分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让创新实干的企业真正放心,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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