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台州的一天 2019-03-14 09:54 的文章

浙江台州甄別700余名“職業放貸人”源頭遏制“套路貸”

原標題:浙江台州甄別700余名“職業放貸人”源頭遏制“套路貸”

  新華社杭州9月5日電(記者王俊祿)記者從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從4月起,台州兩級法院探索建立“職業放貸人”名錄,規范民間借貸案件處理。截至8月底,全市法院共甄別“職業放貸人”705人,近年涉案17894件,標的額累計約13億元,部分放貸人被列入名錄后迅速撤訴。

  “職業放貸人”即從事高息放貸者。台州出台兩個甄別標准:作為民間借貸訴訟的原告,在同一法院3年內涉及20件以上,或一年內10件以上﹔或在全市法院3年內涉及30件以上,或一年內15件以上。經排查,台州共有705人納入“職業放貸人”名錄。

  據介紹,這一類民間借貸糾紛背后往往涉及“套路貸”案件,訴訟成為職業放貸人追討虛增債務的手段,濫訴、惡意訴訟、虛假訴訟等問題突出。

  台州中院副院長盧益民介紹,在民間資本活躍的台州,2013年台州兩級法院民間借貸案件收案12802件,佔合同類糾紛比例為36.31%﹔2017年,收案數高達36502件,佔比躍至47.08%。民間借貸活動中各種違規和非法行為,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侵害司法權威,而且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為規范民間借貸案件處理,遏制其間的違規和非法行為,台州中院探索了建立民間借貸案件訴前調解分流機制、嚴格職業放貸人相關案件的審查、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監督管理等四大舉措。

  比如,對職業放貸人涉案的民間借貸案件在審執階段嚴格証據審查標准,涉案月利率超過一分五的,對其借款協議約定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費用一般不予保護。公職人員參與職業放貸的,將線索移送紀檢監察、組織部門處理。

  通過系列舉措,台州民間借貸案件收案數明顯下降。今年6至8月,台州全市法院民間借貸案件收案6361件,與去年同期的10575件相比,下降近4成。

  今年以來,台州法院還通過公、檢、法協同打擊非法民間借貸工作機制,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及虛假訴訟、高利轉貸、“套路貸”、非法集資犯罪等相關案件70件,公安立案29件,涉案金額4500余萬元,打擊了民間借貸領域犯罪行為。

(責編:尹星雲、鮑聰穎)